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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属规则和流转制度的争议并没有随着《物权法》和《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出台而尘埃落定。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属规则的争论焦点在于停车位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区标准上,学术界存在的诸如公摊面积说、容积率说、投资成本说、建筑规划说、业主共有说、开发商所有所说和约定归属说等区分标准。各种不同的观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停车位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区分依据,但仍有不足之处,没有一种观点能够全面准确地确定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区分依据,因此,笔者认为,将上述各学说合理之处整合,提出以建筑规划说、容积率说和公摊面积说为基础的三阶层判断区分标准作为专有与共有部分的区分标准。对于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流转制度,本文重点探讨我国《物权法》框架下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流转制度的立法不足、停车位能否出售、转让给非业主第三人等。本文将剖析我国《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在停车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部分城市最新的停车位规范性文件作简要整理和分析,检视我国停车位流转可供完善和创新的之处。对立法限制停车位流转,本文以民法和合同法原则为依据,从合同自由、合同正义和禁止权利滥用的视角论证其合法性。在结合我国停车位的相关立法情况的基础之上,参考有关国家、地区的停车位制度,对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属规则和流转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相关的建议。笔者认为应当明确车位、车库权属划分办法以及违反停车位制度的法律责任,引入分类设置停车位和共有部分专用使用权制度,建立车位流转的公示和登记审查等制度,以丰富和完善我国小区车位、车库权属和流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