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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是江苏省北部的一个渔民县,1956年根据“按湖设治”的原则,由国务院批准设立。设立伊始,洪泽县便迎来了建县后的第一场全国性的政治运动——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即“肃反运动”。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即“七一”指示),随即肃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洪泽县肃反运动自1956年9月开始,至1959年8月基本结束,共历时三年,由中共洪泽县委五人小组领导开展。全县261个单位、七千多人先后被分为四批开展运动,囊括了政府机关、文化卫生机构、基层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镇(人民公社)基层管理机构等等。洪泽县肃反运动经过了开始、全面展开、结束善后三个阶段,其中每批肃反任务基本按照调查排队、群众斗争运动、专案工作、甄别定案工作四个部分来开展。在肃反结束阶段,主要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肃反政策,开展复查、检查验收工作和一系列善后工作,以善始善终地结束肃反运动。本文重点围绕洪泽县的社会生态演变史,对全国背景下的洪泽县肃反运动进行详细的梳理和阐述,并结合“社会整合”这一社会学理论,试图探析50年代作为中国苏北一个普通县域的洪泽县的政治运动及其社会影响。本文分为绪论、正文、结语三部分。正文共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洪泽地区自民国以来的社会生态演变历史,简要介绍了这一地区的自然、政治、经济等因素,以及建国后洪泽县的设立与基本情况,为研究当地的肃反运动提供社会背景知识。第二章简要概述了全国肃反运动的缘起及发展,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洪泽县肃反运动的开始工作,主要介绍了洪泽县在设立伊始便投入肃反运动的情况,包括建立肃反领导机构、组织运动力量和开展材料准备工作等内容。第三章主要对洪泽县肃反运动的展开阶段进行了梳理,详细地论述了洪泽县四批肃反任务开展及方法,对各批肃反运动的参与对象、组织力量、运动步骤等各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突显洪泽县各批肃反运动的特征与变化。第四章则对洪泽县肃反运动的结束工作进行了分类总结,结合中央肃反政策,探析地方肃反专案和甄别定案工作、对肃反任务的检查验收工作及肃反对象处理、材料档案归档、团结教育善后工作的具体做法。结语部分则主要对洪泽县肃反运动的过程、特性进行归纳总结,并尝试结合“社会整合”理论来探析肃反运动对50年代新成立的洪泽县的地方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整合等方面的影响。江苏洪泽县的肃反是50年代全国肃反运动的一个缩影,本文拟通过个案研究来探析地方肃反运动的真实情况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