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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公司作为证券中介机构,是我国证券市场中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也是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自从1987年9月27日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以来,全国各地的证券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壮大。然而;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全国各地纷纷爆出大批证券公司违法违规的丑闻,从早期的大鹏证券因违规申购本公司承销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而遭查处;到2004年前后全面爆发的包括南方证券、汉唐证券、云南证券等19家券商因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自营等原因被证监会责令关闭;再到近年来南京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三大券商因在IPO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而受到证监会处罚并在券商分类评级中遭降级。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损害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治理势在必行。那么,我国证券公司违规行为呈现出哪些特征?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进行规制?本文采用对我国2001-2013年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违规处罚公告进行描述性统计的方法,总结出我国证券公司违规的相关特征,最后有针对性地给出我国加强证券公司违规监管以及治理的建议。经研究发现,在证监会对证券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公告中,对证券公司的处罚公告数最多。而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特征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1)从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时间跨度来看,过半数的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持续一年以上的时间;同时,对比证券公司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与受到证监会处罚的时间,我们发现,证监会对大多数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具有严重的滞后性。(2)从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类型来看,我们发现“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超范围经营证券及其他业务”和“向客户融资融券”这三项违规行为居于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前三位。另外,近年来,证券公司违规行为更多地出现在承销与保荐业务中。(3)证券公司不同时期的违规行为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2001-2003年证监会查处的违规行为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是向客户融资融券以及违规自营这两项行为;而在2004-2006年三年综合治理期间,大批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被查处;而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更多出现在推荐股份公司IPO过程中,而且暴露出新型的违规行为。(4)在对证券公司高管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分析中,我们发现这些违规行为具有共性为主、特性为辅,集群性和隐蔽性的特征。(5)从违规处罚效果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措施对证券公司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还是没有杜绝相关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国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损害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在社会上引发了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及健康发展,影响了资本市场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因此,我国监管机构很有必要加强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治理。鉴于此,本文提出了加强对我国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治理建议。在事前的防范方面,我们建议健全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改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经营业务,提高人员素质。在事中的监控方面,我们提议对证券公司经营行为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稽查的时效性;同时加强对证券公司高管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并完善政府监管手段,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在事后的惩戒方面,我们建议加大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提高对证券公司高管惩处的及时性和处罚力度;完善归责制度,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另外,还应加强对处罚结果执行情况进行追踪,以便起到良好的处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