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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场经济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需要政府进行干预,那么在中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参与旅游业发展也是必然的选择。政府对旅游业的干预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但由于旅游相关信息的分散性,使得政府并不能掌握完全信息,政府本身的能力不能完全符合旅游发展的需要,还有政府本身利益的影响等,都导致了政府在进行旅游行政管理时的局限性,使得其在职能实施时出现了“缺位”与“越位”的现象。在分别分析了政府参与旅游的有利方面与弊端之后,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尽快转变现有不合理的政府职能,找准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定位,实施积极而有效的政府职能。本文试图从行使职能的范围、性质、手段、方式这四个方面来阐述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此同时,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又必然带来发展模式的转变。为了实现到2020年从亚洲旅游大国向世界旅游强国的历史性跨越这一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宏伟目标,当前旅游业发展该选择何种发展模式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内经济、政治及旅游业发展环境的变化,实施有限型政府主导模式,并从政府角度来紧抓当今旅游界最为突出的三大问题,即旅游扶贫、可持续发展及旅游发展和周边村镇协调发展,从而促进政府在经济转轨时期对旅游业发展管理模式的转变,这是我国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与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