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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国际司法程序的态度问题尚未在国际法学界引起足够重视,本文从比较国家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态度出发,从一个侧面入手,分析国家对国际司法程序的态度问题。本文通过数据统计来调查国家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态度变化的走向,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研究方法来分析国家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持有不同态度的原因,最终寻找到能够有效提升国家参与两大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性的途径。本文进行的研究并不能全面、完整地解答国家为何对各国际司法程序持有不同态度以及如何提升国家参与国际司法程序的积极性问题,但是通过比较国家对ICJ和WTO这两个比较典型的国际司法程序的态度,努力达到“窥一斑而知全豹”的目的。除导论和结论以外,论文的主体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用各种具体数据来说明国家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态度变化,为分析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提供了前提。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国家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持有不同态度的原因。具体而言,第二章的研究视角是历史发展,影响各国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态度的历史因素主要有两个,即国际背景和成员间权力失衡。第三章的研究视角是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管辖权、裁判机构、法律解释、证据规则和判决执行。(1)管辖权。ICJ的管辖权是合意性的,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权是强制性的。ICJ管辖权的合意性是导致成员国参与ICJ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DSB管辖权的强制性使得申诉方享有请求成立专家组的权利,被申诉方不得予以阻碍。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权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国对ICJ的态度较为消极,而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态度则较为积极。(2)裁判机构。ICJ法官的独立性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专案法官制度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ICJ的形象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这对国家参与ICJ的积极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因ICJ法官的独立性存在缺陷而对ICJ审判案件的中立性产生了怀疑,对ICJ的信任度有所下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专家组/上诉机构成员的独立性也存在缺陷,成员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信赖程度自然有所下降,其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性也随之下降,从而寻求其他争端解决的途径。(3)法律解释。ICJ受国际形势影响,从司法克制主义转变为司法能动主义,ICJ的这种转变极大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参与的积极性,发展中国家对待ICJ的态度从消极转为积极,参与ICJ的案件数量有所增加,20世纪90年代达到高潮。而发达国家参与ICJ的案件数量虽然也有所回升,却少于发展中国家。WTO的长期实践表明,专家组/上诉机构有过度行使法律解释权的倾向,导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热情有所下降,继而寻求其他争端解决机制。(4)证据规则。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ICJ在实践中对当事国拒绝提供证据的行为并没有作出不利于该当事国的推理,而是依据其他证据作出判决,这种做法也是与ICJ的主权属性相关联的。ICJ这种消极的做法会损害其判决的权威性,引发信任危机,与ICJ的设立初衷背道而驰。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确定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基本不受限制,这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可预测性造成了损害。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不足必然会对国家参与的热情造成负面影响。在证明标准方面,ICJ的证明标准较为灵活,缺乏预见性,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证明标准比较固定,因此各国对ICJ的态度较为消极,对WTO的态度较为积极。在对待“法庭之友”的态度方面,ICJ持比较谨慎保守的态度,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了消极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各国对ICJ持消极态度。WTO专家组/上诉机构在适用“法庭之友”陈述方面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同时,大多数提交“法庭之友”陈述的非政府组织均代表发达国家的利益,因此发展中国家怀疑“法庭之友”的中立性,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持较为消极的态度。(5)判决执行。ICJ判决本身的不完善、安全理事会执行ICJ判决时受“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的限制以及安全理事会的表决方式受大国政治的影响使得ICJ的判决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没有完全得到遵守的判决不在少数,因此各国对ICJ总体上持消极态度。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程序在执行期限、补偿方式、报复和交叉报复、执行争端次序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打击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参与积极性。第四章的研究视角是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关系理论的主要流派——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均可以解释国家为何对ICJ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持不同态度。第五章探索了提升国家参与两大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性的途径。ICJ的完善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管辖权、法官和判决执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也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专家组/上诉机构成员组成、法律解释和报告执行。对两大争端解决机制的进行根本性改革的时机尚未成熟,可行的途径是通过对两大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渐进式地细节完善,最终实现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