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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备受关注,相邻关系制度作为一种调整相邻不动产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已逐渐受到重视和关注。尤其是《物权法》的出台,使该项制度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得到了丰富和完善。但是,对于相邻关系侵权责任问题,物权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继而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则从某种程度上对于相邻关系侵权责任作出了完善和补充。本文也旨在通过对相邻关系及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的本质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在现行立法中,中国相邻关系侵权的类型、责任形式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本文共分为五章,约五万字。第一章是对相邻关系制度的概述。由于相邻关系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后经发展完善,形成了不同的基础理论。本章则在对相邻关系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论证相邻关系的本质是不动产权利的限制与扩张,这一本质也决定了它所拥有的独特的性质和特点。第二章着重介绍了当今世界存在相邻关系的两种立法模式。而后对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这两种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中国在相邻关系方面的立法及实践,对中国相邻关系制度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分析和探讨。第三章分析了相邻关系侵权的基本问题,在内容上首先对相邻关系侵权事实认定及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原则进行了介绍,然后对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的各种类型的相邻关系侵权问题予以分析和评价。最后,重点指出了相邻关系侵权救济中的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并对其具体适用进行了分类概括。第四章主要分析的是不可量物侵害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模式选择及制度构建。进行本章探讨的前提是不可量物的范围界定及几个主要国家的立法例。该章还论及了不可量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救济途径。第五章作为本文的最后一章内容,对另一种较为前沿的相邻关系侵权制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即普遍存在于社会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关系侵权问题。对这一制度进行探究的意义不仅在于妥善地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更在于构建和谐社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睦与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