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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从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现状来看,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的客观要求。作者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以我国少数民族发展滞后而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情况为立足点,来研究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重点从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阐述了少数民族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可或缺作用。这一视角也是本文的创新之点。论文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少数民族发展的关系,指出少数民族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状况,指出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国家和先进民族的帮助和支持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等诸多的原因,民族间和地区间发展差距依然突出,表现在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没有我国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就没有我国现代化的实现,就没有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真正实现。第三部分,坚持少数民族发展繁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主张从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用好用足党和国家发展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统筹兼顾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实现少数民族繁荣发展的根本条件和重要渠道,也是促进我国社会和谐进步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