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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在享受经济发展给我们生活带来愉悦的同时,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逐步的恶化。而在保护环境领域里,人们把希望寄托于政府和市场。政府应当承担起保护生态、治理环境的责任,并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发挥主导性的作用;市场也应当从另一个渠道发挥保护环境的作用。政府和市场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无疑是重要的。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打破了人们的幻想,公众被推到了维护生态、保护环境的前台,公众参与是克服两种“失灵”的有效机制。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尚未完善,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推动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紧迫的任务。当然,这既要借鉴国外公众参与的先进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本文针对完善和发展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内容。第二部分,公众参与的内涵、构成要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形成和发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它包括公共财产理论、公共信托理论和公民环境权理论。第三部分,我国环境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国外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分析与启示。本部分主要对美国、日本、加拿大、法国和俄罗斯的公众参与制度进行了介绍,并指出了其对发展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启示。第五部分,为了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措施:一是扩大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加强非政府环保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作用;二是完善公众参与的途径,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三是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四是实现公众参与制度的手段,环境教育法制化,环境权法制化,环境奖励制度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