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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高效是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的基础。随着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也随之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已变成目前亟需解决的难题。结合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思想,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是我国深化政府行政职能改革和建设交通强国的必经之路。因此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模式进行研究,从理论上提出改革建议,对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本文通过对我国已经开展和未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典型省份、市县进行走访,以及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家、执法人员座谈,对我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出我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系统地从各个方面分析这些问题出现原因,得出我国现阶段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必要性。(2)通过对我国已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省份的方案特点进行研究,我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模式可归纳为四种综合执法模式:一厅多局一总队、一厅二局一总队、一厅一队多中心、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并对四种模式定义、组织机构进行详细阐述。(3)利用SWOT-PEST分析方法对四种综合执法模式在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四个方面的优势、劣势、机遇、威胁分别进行定性分析,总结出综合执法模式的特点并提出建议;将熵权法和TOPSIS法进行有效地结合,计算出各种模式的相对贴近度,最终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同时,通过使用传统TOPSIS法、层次分析TOPSIS法、多级可拓方法三种评价方法进行相互验证,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4)从评价结果中可以看出:四种评价方法都给出当前我国进行综合执法的最优模式是一厅一队多中心模式,其他三种综合执法模式并不适用于当前机构改革目标和政府协调能力,为我国各省份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