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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简称同步审计)是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而形成的、中国特有的审计制度,是指审计机关对同一行政区或同一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分别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审计评价。党政领导干部范围较为宽泛,本文仅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作为研究对象,其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更具代表性。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作为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以政党和政府的组织关系以及党政领导干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其权力运行等作为同步审计的制度基础,分析了党政领导干部之间职责的共性与区别,进而导致他们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可能性以及异同。同步审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审计对象是两个不同系统的领导干部,一个是党委部门、一个是行政部门;其审计内容、责任界定、审计评价都具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本文分别对同步审计的对象和范围,他们共同的内容和目标、不同的内容和目标,他们共同的责任界定、不同的责任界定,共同的审计评价、不同的审计评价等进行了阐述。然后以笔者亲身参加的一个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案例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及同步审计存在的主要难点。最后提出了完善同步审计的四个建议:整合理念、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同步审计价值观;加强协调、利用成果,解决“用”的问题;健全法规、完善制度,解决“缺”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解决“险”的问题。本文既有理论的探索,也有实践的提炼,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本文各章节之间环环相扣,研究的内容既有创新之处也有难点之处;既有国外文献也有国内文献的综述;既有理论基础也有制度基础的阐述;既提出个性问题也提出共性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作者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