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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迅速发展,快速的发展对社会的影响有着其有益的一面,比如城市化的发展必然会提高我国的现代化水平,各种资源开发规模也会日益加大,但是不可避免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量也会随之不断加大,导致土地资源更为紧缺,为社会经济创造可观收益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就会导致许多失地农民的出现,与此同时,失地农民权利的丧失问题也会随之更加突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生存载体,如果失去土地,将会直接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政府作为群众利益的保障者,无疑承担着保证失地农民权益不受损害的重担,但是目前,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直接导致失地农民的权益受损。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这一过程,因为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的最根本利益,因此会产生大量的征地补偿安置问题,比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政策上的问题:关于“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始终不明确、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现在沿用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等,除此之外还有政策执行上的问题,包括政策执行主体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主体及客体在双方沟通中出现的问题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执行主体及环境等问题。因此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必须要对我国现有的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政策进行改进,同时也要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予以解决,提高整个政策执行体系的执行效率,让整个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更加完善。公共政策作为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有效治理的基本治理工具,在应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可以解决由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造成的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本文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为例,通过对莒县部分乡镇、村级经济合作社失地农民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失地农民在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后的生活现状、社会保障现状、政策倾斜力度等,具体对莒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政策及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究政府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工作改进办法,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真正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有所裨益的解决道路,希望可以帮助莒县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让失地农民可以在失去土地后合法权益仍然能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