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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至今日,我国不仅老龄化速度快且高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其中独居、空巢、高龄、半失能和失能等老年人口数量急剧增加,与此同时,我国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现阶段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1]的新思路。如何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独等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特别是让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能够体面、富有尊严的在家庭和社区养老成为各级民政部门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来,杭州“虚拟养老院”、宁波海曙区、南京鼓楼区、苏州沧浪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成为解决当前老龄化带来危机的重要路径之一。2014年S市政府先后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和发展政府主导,社会组织通力合作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保障社会上孤老优抚及低收入的高龄、失能等弱势老年人养老问题。当前,S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过不断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果,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供给与老人需求、使用之间存在明显落差,老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政府供给的服务得不到有效利用的矛盾并存,致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基于以上背景,本论文选取S市内五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高新区)为研究对象,从已有政策和实施现状着手,以S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和使用的角度切入,以“服务链”理论为主,委托-代理理论为辅,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实地研究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从服务供给方(政府)、服务投递方(社会组织)、服务使用方(老人及家属)这三个视角对S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需求、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找出S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服务供给阶段政策设计不完善;服务投递阶段服务供应商缺乏专业性,服务品质低;服务使用阶段老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认识模糊等,以提出促进其良性发展和改进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