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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作为中国东南方的陆缘海,水域面积约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三位。这片广袤的海域蕴含着丰富的战略资源,同时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通道。我国对于这片海域有着无可争辩的主权。但自从二战以来,越南、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开始以各种形式非法侵害我国在南海的正当权益,并主张对于南海全部或者部分地区的“主权”,这其中以越南最为嚣张。越南位于东南亚印度支那半岛的最东部,国土狭长呈形,北部与我国云南、广西接壤,西部与老挝、柬埔寨相连。面积大约万平方公里,东部紧临我国南海,海岸线长达海里。在南沙个岛礁中,越南已经非法侵占了个。此外越南在南海年产油量已达万吨,占越南万吨年产油量的﹪。同时它也是唯一对我国南海全部海域提出主权诉求和迄今为止侵占我国南海岛礁数量最多的国家。然而,越南对于南海的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把年越南战争结束、越南国家统一看作是越南态度转化的分水岭。之前的越南(北越)当局无论是官方出版的历史课本、地图册,还是公开外交照会都明确承认我国对于南海的主权。而伴随着越战结束,越南对于我国南海的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改变之前对于南海主权归属的立场。年月,时任越共总书记的黎笋访华,首次向中国提出南海群岛的主权诉求。在年和年两次发布“主权白皮书”声明对于我国南海的主权。在此之后,越南政府出于其所谓的越南“国家利益”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意图“巩固和扩大”越南在南海的“不法利益”。如政治上设立所谓南海行政区,军事上进一步侵占南海岛礁,经济上掠夺南海石油资源,外交上拉拢东盟有关国家抗衡中国。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我国在南海的正当权益,严重侵害了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至于越南南海政策变迁的原因,除了其对于地缘战略的考虑以及觊觎这片海域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外,也深受越战结束后敏感的国内外政治环境影响。越南当下的南海政策明显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严重挑战国际法法理底线。特别是就越南侵占我国南海岛礁这一行为而言,就是对国际法“先占”原则、“国家继承”原则以及“禁止反言”原则的公然违背。面对越南当下的南海政策,我国应本着“主权归我,和平共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十六字原则妥善处理中越关系。具体来说,是在主权属我的原则下上划定南海大陆架界限和岛屿领海基线;在搁置争议的原则下加快对南海进行开发;在和平共处的原则下协调与南海有关国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