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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复兴与市民阶层的形成是西欧由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重要前提。城市复兴过程中形成的市民阶层,是西欧城市兴起最显著的意义之一。 随着西欧国家商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中世纪早先的法律体系也需要加以修正和完善。市民阶层自身经济实力和地位的提升,要求自己的权利得到法律上的确认,由事实上的私有制变为纯粹的私有制。罗马法中有关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定,契合了新兴市民阶层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诉求。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学思想,得益于市民阶层的推动,在新法学家们复兴罗马法的历程中逐渐形成,进而产生以人为中心和私有制为基础的新法律体系。 与此同时,市民阶层积极参与宗教改革运动,影响了新时代西欧宗教信仰的内涵。中世纪基督教会主张人们顺从和禁欲。虽然市民阶层在自己的拼搏努力下,经济地位和实力有了很大的提升,甚至超过了旧有的一些封建主。但是他们的活动仍被视为异端,因此市民阶层就急需要建立一个符合他们利益,能容纳他们并有助于提高社会地位的宗教信仰。于是在市民阶层的推动和各阶层的参与下,在西欧各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历经宗教改革而产生的路德宗、加尔文宗和清教等新教理论与思想,以圣经的权威否定罗马教皇的权威,使宗教信仰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建立之需要趋于一致。 再者,市民阶层主导下的西欧城市自治运动,引领着农奴解放,瓦解了领主制,传播了新的经济理论和文化观念,拓展了人们的思维和视野,推动了世俗教育的发展和近代大学的诞生。在教育思想和内容等方面,市民阶层的参与使西欧的教育文化日益冲破中世纪的宗教禁锢,促进了向近代教育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