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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媒体产业作为一种新生的产业形态,在短短二十年的发展时间里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一方面产业高速发展并快速向其他行业渗透;另一方面在“新常态”经济运行模式下,新媒体产业被列入国家支柱产业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新媒体产业自身发展一直缺乏系统的研究和指导工具,其经济行为的发生多是本能、自发、尝试性的,风险极高且易出现问题。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新媒体产业结构,行为和绩效之间的关系和逻辑的分析,在理论层面上找出指导我国新媒体产业发展的理论工具,并在实践层面为新媒体产业发展提供战略,策略建议。本研究选择了产业组织理论经典理论范式——哈佛学派SCP范式和芝加哥学派PCS范式做研究工具。开创于上世纪30-50年代的SCP理论范式作为正统的产业组织理论,以新古典学派的价格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美国九个主要传统产业进行深入实证研究,构建了(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的分析框架。半世纪以来,SCP以及相关和修正观点,一直引导着美国产业的发展并为政府反垄断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指导。该理论及相关理论从上市80年代其进入中国后,各产业领域都曾出现一批研究成果,新媒体产业也不例外。但大部分成果并未对新媒体产业实践产生实质影响,更没有提出创新理论或方法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西方理论权威的盲目迷信,假设西方理论先天的正确性,其研究目的看似是利用西方理论研究本国问题,实则只是变相找方法印证这些理论;另一方面是对中国新媒体产业的本质、特点、创新、发展、趋势等预估不足,尤其考虑到新媒体产业的多变性和复杂性,没有实践经验的学者确实有可能缺乏理论建构上的难度。鉴于此,本研究即便在确定对SCP理论使用的前提下,仍对该理论的研究适用性做了很大的保留。而研究结果证明了笔者的推断:运用哈佛SCP理论和芝加哥学派的PCS理论解释新媒体产业时,均出现了预热和结果不符合的情况。在此情况下,笔者调整了预设的研究思路和框架,一方面积极考察理论解释力不足的原因;另一方面,尝试对传统经典理论进行修正和补充。本研究的逻辑如下:第一部分做资料整理收集,基本了解我国新媒体产业研究目前的现状和不足,确定本研究目标对象的范畴,研究立足点,研究成果在理论和现实层面上的研究意义和价值,进而确定研究思路,框架,研究创新点和研究方法等。研究的第二部分对我们新媒体产业的整体现状,其结构,行为和绩效做了系统,全面的梳理;第三部分则指出传统产业理论在新研究对象情况下,解释力不足以及不足的原因;第四部分则提出新的研究范式并通过实际案例对范式进行推导;第五部分,用新的理论范式来检验新媒体产业的六大子行业,验证范式的合理性。在二零一五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战略将新媒体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其将以互联网为底层平台的新媒体产业和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新的产业生态,这种生态涉及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两个层面,是一种本质上的产业升级换代。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合理的理论,模型了解新媒体产业,知道其在行为,绩效,产业结构甚至和其他相关行业和传统行业的关系,并基于此为国家宏观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提供理论依据就当务之急。本研究的建构目的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