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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中确切提到过,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蓬勃发展,民族则繁荣昌盛。促进青少年更好更快地成长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国的一项战略型工程,有必要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并组织实施青少年社工服务项目。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就是政府利用市场机制,依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与具备承接能力的青年社会组织商讨并签订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合同,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为青少年提供的一些服务交付给有能力有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来生产提供,政府根据合同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转变政府职能,带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近些年,全国部分地区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实践和探索,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依然存有政策制度不够健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规模范围较小等问题。本文以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为大背景,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山西省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山西省在进行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时在法律制度、信息公开、青年社会组织承接力和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在结合国内外部分其他地方政府的实践内容的基础上,提出健全法律制度、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青年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和完善监督评估机制等可行性改进措施,帮助提高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质量和购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