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公民既是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又是将这一关系付诸实践的行为主体,当公民将自身所负载的权利—义务关系动态展现出来的时候,便是公民意识在实践中的外在体现。公民意识的内涵与基本素养包括法律层面的公民身份意识、道德层面的公德意识与爱国意识以及实践层面的参与意识与协商意识,民主政治的特点与表现形式则体现为一系列“授权”、“限权”的机制以及稳定的政治制度、多样的政治参与渠道和持续的政治体制改革,这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早期探索、初步发展、曲折前进、恢复和逐步发展以及中国特色道路的形成几个主要阶段,在一发展进程中公民意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强化了公民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另一方面,公民意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也产生二重性的影响,既有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增强大众政治认同的积极作用,又有导致政治参与“冷漠与激愤”并存、大众凝聚力降低、政治权威淡化的消极作用。现阶段中国公民意识的发展现状中依然存在一系列制约民主政治发展的因素,包括公民认识认知不足、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缺失、法律意识薄弱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公民意识教育机制缺失且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传统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影响、传统政治文化的束缚、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尚未形成、政治逆风和政治冷漠心理影响。强化公民意识是当前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之举,从具体路径上讲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公民意识教育中的指导地位,从多角度、多层次入手构建多渠道的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助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公民协商意识,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培育公民有序参与意识,为民主政治发展提供秩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