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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通过30多年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维护我国农村社会秩序、政治稳定与提高农业经济生产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现阶段很多农村村民委员在自治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主要问题是职能弱化问题,这一问题致使很多乡村的村委会无法正常运转,有些乡村的村委会早已无人问津,甚至荒废。这一现象出现必然会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与思考,本文通过对这种现象的分析,加深对现阶段农村村委会职能弱化问题的认识,客观评价农村村委会职能弱化问题,有利于正确理解后农业税时代村委会职能合理转换的趋势;有利于保证村委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及社会稳定。 本文包括五个部分,具体为绪论、村委会的发展历程与职能、村委会职能的弱化与原因、对村委会职能弱化的评价以及结论。其中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为正文,第一部分为绪论,该部分介绍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现状,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用历史、发展、动态的视角,梳理、分析农村村委会的发展过程与职能,突出农村村委会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来承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职能。接着重点梳理、分析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主要成就,肯定村民自治所取得的成就,在概括其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秩序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第三部分主要梳理农村村委会职能弱化的表现及原因,首先对农村税费改革前后的村委会进行比较,接着分析村委会职能弱化的影响因素。 第四部分在前三部分分析的框架下,针对性的对村委会职能弱化进行客观评价,首先承认村委会职能的弱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趋势,然后在描述村委会职能弱化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最后一部分为结论,在肯定村委会组织建设取得成功的前提下,提出后农业税时代村委会职能合理转换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