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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最终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反过来城市化进程的加深也必然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并且随着城市化的程度提高,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实现吉林省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目标,吉林省应该吸取发达国家与地区经验,加强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将城市化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目前,从吉林省的发展状况来看,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城市化水平高而经济发展水平偏低。为了提高吉林省的经济发展速度,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必须加强吉林省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协调作用。本文在对吉林省城市化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速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后,发现吉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逊于其本身的城市化水平。也就是说,城市化水平没有发挥其本身促进经济发展速度的作用。为此,本文整理了吉林省历年同期的长春市和外部四县的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速度、生产总值总量对比,从长春与外部四县市的多方面经济数据对比可以明显看出,长春市作为长春地区的增长极,其集聚的特性在使其本身的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向外进行传导和扩散,其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特性并没有体现出来,长春外部四县的经济发展速度显著偏弱。吉林省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协调,经济发展的速度显著快于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吉林省的经济规模还没有达到相应的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通过分析吉林省整体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的关系后发现,城市化水平与吉林省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协调,高城市化水平不能有效的带动经济快速发展,其现有的发展速度受到其他因素影响高于城市化水平。不能过高的评价吉林省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坚持经济增长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坚持投资拉动与项目推动经济增长,使城市化与工业化互动,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达到城市化水平相匹配的经济总量,使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吉林省的城市化对经济增长的效果微弱,在经济增长水平还没有达到与城市化水平相协调发展的地步时,单独提高城市化水平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与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