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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与反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一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在一定程度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部不断与贫困斗争的历史。贫困问题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变革和反贫困政策支持下,我国的反贫困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说到贫困与反贫困,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想到中西部比较落后地区,而很少想到东南沿海总体上比较发达地区中的落后地区中的贫困问题。本文正是以我国比较发达的浙江省相对比较落后的浙西南山区的农村贫困现象作为调查研究的对象,并从政府职能的视角分析发达地区的贫困问题以及相应的政府反贫困职能。文章通过对浙江省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介绍与农村贫困问题的调查,说明丽水市的农村贫困状态反映了中国沿海相对发达地区的相对贫困的基本面貌。调查发现:地理环境与基础设施落后、政府相关制度不完善以及贫困者主体地位弱化是造成当地农村贫困的基本因素。发达省份中欠发达地区的贫困问题是共性原因与特殊性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发达省份的落后地区贫困问题的忽视、相关的政府反贫困职能不到位。文章通过借鉴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经验,发现只有发展才能为反贫困提供物质基础、而增加对人力资本的投入才是长期最有效的反贫困政策;要推进这些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是关键。在前面分析基础上,论文以丽水市为例,基于政府职能视角提出了应明确政府在扶贫中的职能作用、构建完善的贫困线标准、发展经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山区贫困人口迁移、发挥民间组织在扶贫中的作用以及构建科学的政府反贫困绩效评价机制等相应的农村反贫困战略与政策建议。通过研究相对发达地区内部的落后地区的贫困问题和反贫困战略,运用制度和绩效的关系从政府的角度全面分析反贫困的政策环境,为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扶贫开发提供决策参考,是本论文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