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其他综合收益”为企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其他综合收益”与税后利润一起构成了公司的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是一定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增量变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其他综合收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化息息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评价公司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公司资本结构、预测公司未来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他综合收益”在我国运用的时日尚短,根据我国公司财务报告的“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目标,公司披露“其他综合收益”信息,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经济状况、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有利于财务决策者作出最优的经济决策,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和可靠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当前我国企业对“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披露情况如何?需要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便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其他综合收益”时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披露、信息分析等的研究作出贡献。本文在梳理“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以2014-2016年广东籍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手工收集样本公司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的基础上,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其财务报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信息进行研究,总结广东省辖区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构成情况。通过观测各个行业“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差异,发现诸多上市公司披露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且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明细项目金额占比存在差异等特点;并发现披露中存在部分财务人员并未正确理解和运用“其他综合收益”概念、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不重视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及特点借此对公司管理者、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及政策制定方提出相关建议,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引起人们对“其他综合收益”信息披露的重视,促进我国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