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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小说常被视为传统文学的代表,电影常被视为现代艺术的典范。小说和电影文本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虽然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但是共同完成的是艺术对于人和人生的阐释。本文从互文性角度审视电影的文学改编,解读小说与电影两种艺术的共通性和差异性,认为这两种艺术尽管被冠以不同的名称,例如语言艺术和视听艺术、精英艺术和大众艺术、高雅艺术和复制艺术、传统艺术和现代艺术等多种相互区别甚至对立的名称,而事实上二者都是人类文化生态圈中的一个部分,他们相辅相成,各自开启了一个新的地平线并且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一个新方面。本文写作共分为四部分,包括引言、正文两章和结语。引言部分主要界定互文性的概念,以及本文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传达本文的这一理解:在一百多年前电影未曾诞生的时代,人类的艺术经过长期的发展变化,始终存在着一些无法解决的难题,其中之一就是时空艺术的难以统一。直至依托现代科技、综合光、电、影、音多种艺术的电影的出现,才跨越了横亘在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之间的鸿沟,解决了人类艺术发展史上时空艺术难题。本论文正文第一部分,讨论电影文本与小说文本的共通性,主要从叙事的时间性、形象的空间性、超越时空的审美追求三个角度论述。在小说文本与电影文本处理时间的问题上,本文认为两种艺术的共通之处是叙事过程的完整性、剪辑时间的跳跃性、并二者都能够实现对客观的自由掌控。在两种艺术塑造空间形象时,包括空间形象和形象空间两部分。空间形象指小说文本和电影文本所刻画和塑造的占有空间的形象。无论是人物还是具体事物,都是栩栩如生的,共同建构了人类艺术史上的动态的人物画廊。形象空间即形象所赖以生存并活动于其中的空间环境,包括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第三个角度是小说艺术和电影艺术都具有超越时空的审美特征。本论文正文第二部分讨论电影文本与小说文本的差异性。从两种文本的语言差异性来看,小说以文字为媒介,具有间接性特征。因而小说刻画的形象具有模糊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电影语言是镜头,以直观的画面和画面造型展现形象。因而银幕形象具有清晰性和分解性。从小说的时间和电影的时间来看,小说语言表述的时间具有符号性特征,既有精神的连续性,又有时间的逻辑性。电影通过镜头展现的时间具有运动性特征和拼接式思维。从空间的塑造来看,所刻画的人物是作家想象中的形象,并必须经过读者的联想想象才能实现接受。而电影使用以视觉为主的视听语言,摄影机拍摄的形象直接呈现于受众的视听感官,改编的电影实现了概念的形象化、动作的过程化、意识的银幕化。本论文的结论是,从大的角度观之,小说与电影作为两种艺术同是人类对自身生存状态记录与描摹,是人类超拔自身困境的自由创造与超越;从各自使用的媒介语言的角度讲,两者存在着对同一对象的互文性阐释关系,有着各自的艺术魅力,互相依存却不能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