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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是公司设立全过程中虽不起眼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他一方面决定了申请公司是否可以进入市场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他还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司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的起点。本文较为系统的探讨了公司设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价值体系以及法律效力等相关内容,并从我国现行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入手,逐步分析出我国现阶段这一制度的缺陷,并为其完善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正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的起源及其概念和特点。这一部分是全文的基础,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论述:其一,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探寻了公司设立登记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一制度在我国的成长和发展;其二,主要是从概念和特点两个方面对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进行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从而为下文的论述做好铺垫。 第二部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的法理基础、效力及价值。仅仅从概念上对公司设立登记法律制度进行介绍是远远达不到本文的研究目的的,因此这一部分继续深入上文的话题,主要从公司设立登记法律制度在经济法视野中的理论基础,其法律效力以及价值目标这三个角度对此制度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论述,从而挖掘出这一制度深刻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内涵。 第三部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的三种主义及其比较。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现阶段世界上主要存在的三种公司设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分别是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折衷审查制度。此外,这部分在介绍以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这些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了这些制度在实践操作中的优点和弊端,为下文笔者观点的提出做好了铺垫。 第四部分:目前我国公司法确立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及其改进。这部分笔者首先考察了我国现行的大量法律法规,找出了我国现行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的模式并分析了其在实践中的弊端,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就是建议我国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查制度采取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的制度,并进一步论述了其中原因,最后还还详细论述了采用上述制度后的其他一些配套措施的改进和调整。笔者期望通过本文全面而详细论述可以为中国现实的法治进程尽一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