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欧盟创造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规范和价值观,并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在国际事务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欧盟与中亚关系的不断发展,欧盟于2007年出台了欧盟新中亚战略,加强了与中亚在经济发展、贸易合作、民主和法制、人权、环境可持续发展、文化交流和教育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开始通过更为软性的公共外交手段来对中亚开展更积极的规范传播攻势。文章通过伊恩?曼纳斯的规范性力量欧洲理论对欧盟在中亚进行的公共外交行动进行目的性分析和内容归类,随后通过拉韦内克斯和希梅尔芬尼格的欧盟规范性力量传播有效性的理论进一步进行欧盟公共外交有效性的分析,最后对欧盟公共外交在传播规范性力量上的不足做出了分析。研究发现,欧盟在中亚的公共外交范围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教育和文化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并在经济、教育文化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增进了中亚公民对欧盟的认知和理解,也在中亚范围内促进了欧盟规范的传播和使用。但欧盟在在民主和人权等规范性力量传播的方面仍停滞不前,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欧盟忽视与中亚国家之间的差异、欧盟自身在民主方面存在的赤字和双重标准,以及欧盟与成员国之间协调不足等。本文的研究在理论上进一步丰富了学界对欧盟规范性力量传播与欧盟公共外交的探讨,尤其是对欧盟公共外交有效性的研究。在实践方面,对中国未来的中亚战略提供了有别于美俄较为强硬介入的思考途径,可以通过文化交流、支持经济和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更“软”的方式来提高中国在中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