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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型财产形式,它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密不可分。然而,由于立法上的滞后造成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认识不清,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再加上学术理论界对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属性的认识一直存有争议,进而导致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纠纷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从立法上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属于遗产范围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可支配性,价值性和稀缺性,属于民法意义上的财产,应该从继承法的角度给予明确的保护,这对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及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现状与问题。在这一部分首先说明了网络虚拟财产在继承上已经产生了纠纷,并通过两个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的案例引出本文论证的论点,即网络虚拟财产是不是我国民法上的财产,应该不应该被继承?其次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即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认定有争议及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有困难。第二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为了论证网络虚拟财产应该纳入继承法,首先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有十分准确的界定,在综合目前学术对网络虚拟财产定义论述后,给网络虚拟财产一个明确的界定,既网络虚拟财产是什么,由什么样的对象组成,并为第三部分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权归属做理论准备。然后,介绍了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的学说并对各个学说进行了评析,并在对比各个学说的优点和缺点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观点。第三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理论依据及意义。该部分主要说明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依据及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重要意义,首先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与网络账号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要分不同的对象来论述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其次,以现有法律为基础,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寻找法理依据,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我国遗产范围。最后,笔者给出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重要意义,既不仅有利于我国法制的健全和完美,更有利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稳定网络秩序。第四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具体方法和建议。该部分结合目前我国继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前的网络虚拟财产存在的实际状况,提出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具体方法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