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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四川绵阳这一地级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证调查入手,对照法律规定与实现状况对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进行了分析评估。针对企业改制中职工民主参与权、经济补偿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劳动就业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社会保障权得不到应有的落实,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应坚定不移走法治化道路,并对实现国有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初步构想。全文共分五个部分。要点如下:引论,主要阐明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的对象,研究的思路结构,研究的方法体系。第一章,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的参与权。以案例着手,分析了职工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参与地位,论证了工会、职代会等组织的维权缺陷。第二章,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的安置补偿权。基于不同企业、地区间国企改革安置补偿标准的较大差异,以及员工持股自愿原则的颠覆倾向,论述了职工经济补偿权益平等保护的重要性及对策。第三章,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的劳动权。指出国有企业职工在下岗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下岗职工再就业面临三大障碍,着重论证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立法缺陷。通过实证调查,展示了下岗失业职工生存质量。第四章,从法律视角对加强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权益保护提出了框架性建议:消除代理人机会主义,转让决策权由国家权力机关或由其授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赋予上级工会对企业改制的有效监督权,摆脱地方政府的绝对制约;承认职工厉害关系人地位,赋予劳动争议可诉性;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全面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