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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世界性重大传染性疾病日益凸现,用药需求越来越大,但为了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独创性,鼓励其发明创造,药品具有专利保护,因此价格普遍偏高,导致生命健康权和药品专利权的冲突愈演愈烈。此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通过分析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具有必要性的基础上,分别对其条件、程序、补偿金规定以及保障做具体的分析和提出完善建议。首先,对我国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研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优点及弊端,从法益位阶来看公共健康权高于药品专利权得出我国具有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接下来从制度层面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进行制度构建。其次,讨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条件及程序。我国申请事由相对较狭窄,需要扩大申请事由和增设兜底条款;我国申请主体过严,应删除立法中对申请主体的限制,加大被许可的可能性;我国的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较长,应相应缩短各环节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再次,讨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补偿金规定。对于补偿标准,我国补偿标准应该根据个案给予合理补偿;对于补偿时应考虑的因素,我国可以考虑专利的性质、专利人所付出的成本、被许可人的合理利润和公众可承担的专利产品价格这四个考虑因素;对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可参考固定比例法。最后,讨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保障制度。提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事后保障缺失的情形,进而提出在经济上、技术上的保障措施;并且在救济方式上相对单一,可以在仅有司法救济的基础上增加行政救济,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通过先分析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有研究及制定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再分别从条件及程序、补偿金的规定和保障制度这几方面讨论如何更好地制定和完善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