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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融资样式的不断更新,股权质押作为一个新生产物,最近几年越发频繁的出现在企业和投资人的视野中,股权质押融资的独特优势越来越多的为投资人所认可,究其原因之一就是股权质押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贷款方式非常的便捷。由于股权在金融市场上所具有的公开及随时可变现的属性,使其已经成为了金融机构为上市公司股东和投资人提供质押贷款的着眼点和理由,亦是上市公司股东筹集资金的基本方式和筹码。截至2019年年末,利用股权质押方式融资的上市公司数量至少占我国A股市场总数的97%以上,基本上是一种无股不押的状态。股权质押过程中,首先,股权虽是无形的权力,却代表着拥有上市公司全部资产中的一部分,符合作为质押物的条件。其次,股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权利,不存在非常具体的实物载体。股权质押后,除了在相关登记上要做备案,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的实物资产让渡。然后,采用股权质押进行融资,门槛更低,法律规范不严,手续办理不繁琐。最后,股票市场价格千变万化,如果质押股权价格波动频繁,价格下跌幅度小则需要出质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追加担保,跌幅大则可能导致资不抵债,出现违约风险,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经济后果。而且大股东将股价持续波动的巨大风险通过质押的方式转移给贷款金融机构。质押过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没有受到影响,对公司经营决策还能实施有效干预。而且通过金融机构,现金流权得到了提前的实现。这就极大地降低了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权益的代价,会极大地鼓励部分控股股东去掏空公司,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巨大的不利影响。股权质押实质上造成了两权分离,加剧了大、小股东的利益冲突。我国学者对股权质押的关注度比较高,但对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探索较为稀少。介于控股股东地位特别,加之国内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多因素综合作用下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经济后果。本文在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进行深入探索的过程中,发现质押资金的投向在公告中被分为了多种,不同的融资投向显然隐藏着融入资金方的不同意图。有学者在研究股权质押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时就涉及过融资投向这个因素,发现股权质押过程中融资投向的差异会显著影响公司的绩效水平。那么质押资金投向为何有如此差别,不同的融资投向又会引发怎样迥异的经济行为后果呢?本文将现金股利作为研究对象,将融资投向作为调节变量,股权质押比率作为解释变量,探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率、融资投向对现金股利分配的影响。通过基础理论分析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研究假设,为了验证假设,本文选用2014年至2018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大量数据,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得出结论如下:1股权质押比例越高,控股股东越不愿意发放现金股利。2总体样本下,股权质押融资投向为自身时,控股股东不愿发放现金股利;投向为被质押上市公司时,其有意愿发放现金股利;投向为双向时,其对现金股利发放的影响是不确定的。3相较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以上结论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更加显著。最后通过稳健性检验验证了模型的稳定性。并根据研究结论,结合股权质押的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相关政策建议,对缓解大、小股东间的利益冲突,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