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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反对以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将企业文化视为实体对象进行研究,反对用逻辑思维定义和总结企业文化,主张它的不可定义性和感觉可靠性。 为此,本文借鉴人类学关于文化的解释,以把握企业文化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特征为重点,重新描绘了企业文化的概念;之后,通过糅合复杂性理论、科尔曼理性行动理论和哈贝马斯沟通理性理论,建立了一个可以解释企业文化的,具有自然科学根据的理论框架。描绘出了企业文化的概念图,通过类比思想,探索性地证明了这一概念及其依据的合理性。指出企业文化是时刻都在变化的循环,其核心要求是“苟日新、曰日新、又日新”——渴望创造的冲进,它是企业最终的归宿。这一结论不约而同地与宋代道学家程明道关于“仁”(创造的生气)的主张相呼应,最终展现出企业文化所具有的“仁”性。之后,运用该理论对一个反例的国有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进行了文化解释。通过深描分析,指出在以集权体制为组织架构,以指标考核为控制形式的思想一元化的国有企业中,仅能产生以各级一把手意志和其生存法则为秩序的组织。在其中,员工个性多样性严重不足,以“更佳论据为原则”的公共空间缺失,大量有价值的工作意义无法在互动中生成,以致无法内生统领企业整体秩序的网状的稳定健全的序参量,导致企业整体行为偏执。通过分析得出,该体制虽然可以集中力量于一处,但会付出员工集体倾向于选择“只听从上级指令和遵从大多数人行为共识”的生存法则,多元主张和制衡力量缺失,使公司在非一把手关注的领域呈现整体的无序化发展,以至于一把手本人都难以抗衡和扭转的代价。最后阐明,只有注重沟通而非控制,充分尊重员工多样性,培育和支持他们主张自身价值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以“更加论据为准则”的公共沟通空间,保护和鼓励不同意见间的自由讨论,接受基于此而产生的序参量的支配,才能形成强大相干秩序,企业文化才能像“仁”的生气那样创造无限,横胜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