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到2020年全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脱贫的实现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其中,发展普惠金融是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普惠金融主要通过平滑消费、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信贷约束、降低贫困人群脆弱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等机制减少贫困人口,降低贫困发生率。普惠金融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的渗透性、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三个方面。本文通过Chakravarty和Pal基于公理化的研究方法,选取了10个指标构建了普惠金融综合指数,并对民族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宁夏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高,2016年发展速度开始减缓;西藏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最低,但是在2010-2016年期间有了大幅的提高;云南普惠金融发展最慢;民族地区其余五个省份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同样呈上升趋势。总体而言民族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不断在提升。在普惠金融发展的推动下,2010年以来,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降低,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34.5%下降到了2016年的9.3%。但从全国范围看,这七年期间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占全国总贫困人口的比例仍然在30%以上,说明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仍是全国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实证分析普惠金融的发展与贫困减缓的关系,发现普惠金融的发展对贫困的减少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每提高1%,贫困发生率下降0.707%;在控制变量中,人均GDP每增加1%,贫困发生率下降1.339%;财政支农水平每增长1%,贫困发生率下降0.989%。普惠金融显著的减贫效果说明,民族地区应从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推行普惠金融政策、提高贫困人口金融意识等方面发展普惠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