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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之一,虽然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长期的滥采乱用加速了资源的枯竭,而其开采、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了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而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税收制度的支持。税收是国家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税收对物质利益的再分配,不仅可以引导人们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而且通过税收手段使知识和科技的能量最大限度的在该系统中发挥作用。随着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国家层次的确立,如何利用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已成为政府与环保部门面临的重要实践问题。然而,经过研究表明,我国传统税收理论研究基本不涉及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有一些对开征环保税的必要性、环境保护税的初步设想等进行探讨的文章。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迫切需要在税收理论方面对之加以反映,对环境税的研究正可以在这方面填补现行税收理论体系方面的不足。 基于上述前提,本文首先从环境税概述出发,对论文中煤炭企业的环境税概念进行了界定,接着分两部分对环境税现状进行了讨论,一是将环境税与管制、补贴、排污权交易等环境手段进行了比较,二是通过对比国内外环境税税率及税收现状分析了环境税的实施情况,并做出了评价;随后,本文探讨了在煤炭企业实施环境税的经济效应,在效应分析的基础上,展开了基于循环经济的环境税纳税环节及税基、税率设计原则的讨论,并构建了基于循环经济的煤炭企业环境税体系。 针对构建的环境税体系,本文应用主从微分对策方法,在合理假设的前提下,构建了基于微分对策论的动态最优环境税率模型,并对所得模型结果进行了剖析,给出简要的几种环境税税率分析。最后,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环境税实施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