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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行业是市场经济下互联网技术与交通领域相结合的一种新生业态。近年来网约车行业蓬勃发展,它一方面满足了公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激化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矛盾、网约车司机及车辆违法营运、安全事件频发等问题。这些问题无法单纯依靠市场解决,需要政府采取相关规制措施去弥补市场缺陷。对网约车行业的规制,不仅是保护新生业态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我国政府当前社会治理能力的考验。我国网约车行业的政府规制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在经历了行业规制探索期、过渡期、发展期后,我国网约车行业政府规制取得了较大进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我国网约车的合法性,规制网约车行业的责任主体也得以明确,随后各地规制网约车行业的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各方面的规制措施也在不断探索完善。但我国网约车行业的政府规制还存在着相关立法不健全、规制方式存在路径依赖、准入规制过度严格、未充分吸纳相关利益主体参与规制过程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完善空间。与我国网约车行业的政府规制方面相比,发达国家的规制措施较为成熟,可以为我国政府在注重过程规制、放开准入规制、探索新型规制方式等多方面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在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文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从完善立法,细化网约车行业规制的内容;丰富对网约车行业的规制手段,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放松对网约车行业的部分准入规制;引入相关利益主体参与到政府规制的过程中,以提高规制效率等角度出发,提出完善我国网约车行业政府规制的建议,以期推动网约车行业良性发展,进而提高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