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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英译文的剖析,初步探讨了法律文本汉译英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大部分,共二十三章,分别涉及不同类型的合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呈现出政治多元化、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自由化、市场竞争白热化等特点。这一系列重大变化,必然要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而合同作为约束及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保证,也就显得空前重要。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合同及其它法律的立法工作只有加快步伐,才能抓住空前的机遇,迎接挑战。也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毫无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并施行,对我国的经济活动具有深远的影响。国际商务活动普遍采用英语,所以合同法英译本翻译得当,能够准确表述源文本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必将为正确理解及顺利实施合同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反之,如翻译不当,则会造成误解,会导致经济领域内形形色色的问题。比如有的条款翻译错误,外国商业人士或团体会误解其在中国的权利和义务,或者给有关部门管理监督经济活动带来障碍和不便。此外,一部优秀的英译文在学术领域内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论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简要介绍法律法规,如法律语言的特点,合同包含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知识,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简要介绍。第二章运用尤金奈达的理论诠释了翻译的一般性定义、本质及其功能,以及翻译的一般性步骤。第三章首先介绍了尤金奈达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或称之为功能对等理论),翻译的功能(信息功能,表达功能和祈使功能),并依此为基础对合同法英译文进行分析。该章最后论述功能对等在句法层面的运用,作者从被动式的应用、修饰成分在英汉两种文本中位置的异同等角度,论证《合同法》英译文在功能对等方面的足够程度。第四章分析了《合同法》英译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是文体不当,包括“shall”的滥用,情态动词的使用混乱以及被动式的使用不当;第二方面是欠译和过译;第三方面是语言修养欠佳,如不连贯,欠简洁,不忠实,否定翻译不妥,词序处理不当等等。
文章最后得出结论:在中国翻译界,法律文件翻译是一个新领域,要求译者精通双语,通晓法学知识。优秀的英译文应该正确理解原文,处理好理解与表达的关系,达到在目标语中的动态对等。作者认为,理论联系实际将促使我国法规翻译朝着准确、规范、完美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