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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学领域中,对权力的研究可谓既深入又广泛,但在我国民主政治的现实构建过程中,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建设,实际上是以邓小平、江泽民的政治思想为指导的。应该说,对邓小平、江泽民的权力观及其传承关系进行研究,比较能更准确地把握我国民主政治的现实发展。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邓小平的权力观进行总结;第二部分,从众多论述中梳理出了江泽民的权力观;第三部分,从六个方面,以比较的方法,研究了江泽民对邓小平权力观的丰富和发展;第四部分,分五个方面揭示了学习研究邓小平、江泽民权力观的现实意义。 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权力的价值取向,是邓小平权力观的本质内涵。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权力行使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保证权力的正向运行,从而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邓小平认为,权力的服务性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官僚主义权力观的根本区别。权力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大局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邓小平指出,我国政治领域权力运行的主要弊端是权力过分集中,这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我国体制的弊端导致的结果。权力集中出现了权力的越位和缺位,其危害是巨大的。为了使我国政治权力的行使适度,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对权力进行整合。邓小平详细分析了权力嬗变的危险性,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以制度、法律为主线的权力制约机制。 江泽民在继承邓小平权力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们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具有人民性、社会性、公共性等特征。权力行使过程中必须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民主,法治,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原则。江泽民深刻揭示了权力违规运作的表现、根源和危害。他认为,权力违规运作的主要表现是以权钱交易为核心的腐败行为。国内外腐朽思想的影响、商潮的冲击、转型期体制的不完善、监督机制的缺陷以及思想教育的失误等是其主要原因。这种现象对党的执政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造成了潜在威胁,必须对权力进行限制和制约。具体办法是加强权力授予监督、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实现权力运行法治化、加强制度监督、合理配置权力。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实践中,江泽民既坚持、继承和科学地运用了邓小平的权力观,又立足于“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权力观。江泽民首次提出了“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观点,是对邓小平权力观的集中概括、提炼和升华;明确提出了执政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在实践中强调要做好“三个代表”,努力扩大和拓展中国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强化了邓小平以道德规范权力的思想,并将之提到了“以德治国”的高度:深化了邓小平以法制权的思想,并在以制度制约权力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和探索;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全面推动了中国政治权力运行的法治化进程;他关于权力违规运作根源的深刻揭示及其“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思想对我们反对权力腐败,构建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所有这些富有独创性的新概括和新思想,为邓小平的权力观增添了新内容,成为我党发展邓小平理论的现实依掂。 学习研究邓小平、汪泽民的权力观,对于我们用制度硬化风气、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充分实现社会秩序的道德整合、促进我国政治体系权力总量的增量发展、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以及我国政治的砚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