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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后,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双顺差”持续扩大的背景下,为了维持汇率稳定,人民银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外汇干预,结果导致外汇占款和基础货币的大量投放,严重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我国外汇干预中的问题远不止于此。为了探求我国外汇干预中的各种缺陷及应对之策,本文对我国的外汇干预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逐一分析了我国外汇干预目标、干预主体及资金来源、干预方式、干预规模等要素。同时,本文将我国外汇干预各要求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发现我国外汇干预诸要素与国外有相同之处,也有诸多差异。如各国外汇干预的目标都以维持汇率稳定为主,但浮动汇率制国家对汇率稳定的追求更具弹性;从干预方式看,我国多属于单方干预和直接干预,且多为逆风向干预、买入干预和冲销式干预,国外也以直接干预为主,但既有冲销干预也有非冲销干预;我国外汇干预的主体是中央银行,且中央银行提供干预所需的资金,而美、日、英、韩等国家多以财政部门作为干预主体,并设立外汇平准基金等机构提供相应的干预资金;我国、日本和韩国干预规模较大且较频繁,透明度较低,而美国、欧盟干预相对较少,但透明度较高。通过现状分析及国际比较,进一步认识到我国外汇干预中的诸多问题,且这些问题和我国外汇干预的各要素都具相关性。这些问题包括:央行的外汇干预职能与其自身利益产生冲突;外汇干预影响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外汇冲销工具的使用受其自身或环境制约;外汇占款冲销难度加大;干预成本高昂等。最后,为了弥补我国外汇干预中的各种缺陷,更彻底地解决我国外汇干预中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公众外汇基金的构想。公众外汇基金是由财政部设立和控制、中央银行和专业投资机构代管、并有公众投资者参与的,用于外汇干预和管理的基金,它包括外汇干预基金和外汇投资基金。公众外汇基金通过向财政部和投资者发行份额的方式募集干预所需资金,闲置资金则由外汇投资基金专门或委托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同时,本文探讨了公众外汇基金的设立和运行原则、运行模式,并对设立公众外汇基金进行了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