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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财产权是基本人权之一,并且是保障人权的基石。因此,保障公民财产权意义重大。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写进了宪法,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加大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拆迁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缺陷,公民财产权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得不到有力的保护,屡屡受到侵犯。如何在宪法和物权法的精神指导下完善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做到切实保护公民财产成为当前一个紧迫的课题。本文从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视角出发,通过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现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指出其主要存在“目的保护、补偿保护、程序保护和救济保护”等四个方面的缺陷。同时,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本文对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立法进行探索,并提出自己的有关建议。其一,在我国拆迁立法架构设计的宏观层面,建议实行拆迁分流立法,即将公益拆迁纳入国家征收模式,适用公法调整,以防范公权力滥用;将商业拆迁还原民事行为面目,适用私法调整,以赋予公民私有财产契约自由。其二,在拆迁法律具体制度设计的微观层面,建议在设立征收拆迁法定目的、科学界定公共利益、建立公平补偿机制、建立正当程序和有效司法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完善,以规范和控制征收拆迁权,以更好地保护公民财产权。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财产权界定,明确本文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指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保护;第二章从人权保护的宪政思想、财产所有权保护思想、公共目的理论和公益征收补偿理论等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公民财产权保护的正当性;第三章着重分析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财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财产权保护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