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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了迅猛发展的态势,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及条例,进一步推动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加了农户的收入,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农户进入市场交易的风险,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的繁荣发展。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事物,其发展中存在着产权界定不够清晰,制度建设不规范,少数人控制,以及与社员间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探讨在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解决当前存在的部分问题。本文力图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以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分析基础,通过对新疆和静县三个乡镇六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以及和静县农经局的座谈,从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基础上,对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行实证研究,以验证其可行性与实践性,给予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富有说服力的阐释。 本文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入手,以产权理论、交易成本和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支撑,以新疆和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为实证。首先,界定了本研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共有产权”和“个人产权”,构建了产权分析框架;其次,构建了节约交易成本的分析模型,并对新疆和静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证;第三,分析了目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并就和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策建议;第四,基于前几章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和静县A农业科技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对本研究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