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访在中国是一种民意的表达方式,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群众将信访看做是一个解决其与政府或他人矛盾纠纷捷径,而目前的信访体制机制又迎合了群众希望尽量少付成本又能迅速解决问题的诉求。泉州市是一个沿海民营经济发达的城市,信访问题逐年突出,县级以下承担了大量的信访问题化解任务,信访问题越化解越多,特别是信访积案和越级上访。因为越级上访问题涉及到社会稳定层面,稳控、劝返越级上访的信访人成为基层政府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在越级上访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稳控信访人员成了一些乡镇干部的日常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包括:群众信访不信法,相对于行政、司法救济群众更愿意通过信访来反映诉求,寻求问题的解决;不当的绩效考核机制、上级压力,上级通过一级压一级消解群众压力的方式来要求行政部门和基层政府化解信访问题和稳控信访人员;信访体制机制不顺、问题处理程序不合理,一些难化解的信访问题在行政部门、基层政府之间打转难以得到解决;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权轻责重,协调、督促、问责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难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结合公民权利救济理论和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从严格区分信访救济和司法救济、行政救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群众信访投诉请求在受理阶段就将非信访问题从信访解决程序中剥离出来和建立旨在依法依规合理解决信访问题的信访工作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引导行政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化解信访问题两方面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