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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民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它关系到民生,甚至能影响到国家稳定的大局,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的能力,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要突出解决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随着媒体报道出的大量食品安全问题,广大民众对食品安全性的担忧有增无减,因此,要解决好食品安全,就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管。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管体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食品安全法律监管体系中的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等都还存在亟待完善之处,重复监管、监管真空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的有效运行。基于此,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管制度,对民众、社会及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总结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及法律监管体系的现状,从完善标签制度、标准体系、明确监管职权等角度入手,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思路和框架,以期能够对我国构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文章主要从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通过对食品安全监管基本问题进行研究,阐释了食品安全的基本概念、价值分析、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依据,以及监管的基本构造等内容。第二部分,梳理并总结了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制度的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管方面体系较为完善,如都制定食品安全基准法、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管机构分工明确、实行全过程控制等,该部分主要介绍部分国家或地区在食品安全性监管方面的现状,以便我国在提高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时作为参考汲取经验。第三部分,从立法角度剖析了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现状,首先,概述了我国现阶段的监管模式,即条块分割监管模式,监管权力分散于中央及地方各级监管部门,并对监管主体的监管职权做了进一步说明。其次,进一步介绍了我国监管的现状,建立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等。最后,指出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监管依据存在的缺陷、监管体制的漏洞、监管主体有失明确等。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建议,在前三部分的基础上,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保障制度、强化监管体制等的法律监管建议。首先,建立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主要从食品安全的宗旨、原则等的客观性、框架性角度对其进行界定,在进一步的贯彻落实中,将其范围扩大到法规、规章等内容。在制定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预防原则、全过程性原则、风险评估原则、可追溯性原则等。确保食品流通信息的清楚、准确、连贯,可以给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性检验检测提供数据参考。其次,在立法工作中有必要考察国外先进制度、借鉴吸收国外成熟的立法模式,使各项立法工作能够与国际接轨。再次,加强对监管权的监督,执法监督部门正确实施其职能,其保障食品安全的职能才能得以真正的发挥。最后,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在行政机关内部实行行政问责制度,在外部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同时,随着电子信息化的逐步深入,还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实施网上办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