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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5日发布施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为《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当前主板市场特别是中小板市场中得力的监管手段也被《规范运作指引》充分借鉴,《规范运作指引》还在此基础上针对创业板中高新技术行业高风险、高回报等特点提出了特别的要求。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企业在拟IPO过程中呈现的问题来看,国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要求已经越来越严格、规范、标准。深交所明确要求在创业板上市的IPO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控指引》和《规范运作指引》,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环境,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沟通,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创业板的众多企业在拟IPO过程中常常因为内部控制存在各种缺陷等原因被终止审核。针对创业板拟IPO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问题,论文在深入分析中国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控指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三项文件中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建立了创业板拟IPO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需求指标”,并对这些需求指标依据其重要程度确定了权重;其次,以财政部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为参考,建立了一套创业板拟IPO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状况的评价指标。最后,将QFD相关理论和方法引入创业板拟IPO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中,通过建立内部控制评价质量屋,然后在这基础上,以ABC创业板拟IPO公司为对象,构建了ABC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和QFD评价模型,并对其内部控制建设现状进行了评价,通过QFD质量屋的建立过程找到ABC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薄弱环节,并帮助其改进和完善,旨在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并使其顺利上市。本文建立的内部控制评价的需求指标和评价指标完全参照了证监会、深交所和财政部对创业板拟IPO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提出的基于QFD的创业板拟IPO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理论方法,有助于推动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理论和技术体系的探索与创新。本文提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不仅可用于创业板拟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同时可应用在咨询公司对其服务对象的内控初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外部评价和每两年一度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