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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的发展将实现更充分的资源配置和利用,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要求打破传统行政桎梏,实现区域政府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区域内经济、交通、法制等方面的统一。然而,通过考察发现,受传统行政区划以及地方利益的影响,区域内各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区利益,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构筑起了一道道阻碍区域发展的壁垒,这严重制约了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并破坏了区域内的法制统一。而统一的法制有利于有利于依法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各种利益关系明晰化、合理化,进而规范政府行为,防止权力滥用;统一的法制才能成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最好的制度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突破传统的行政规范问题研究模式,探究区域一体化行政规范的统一,成了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结合行政规范理论,在分析区域行政规范问题基础上,构建区域行政规范将成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法。
区域行政规范的制定要求区域内各政府根据区域经济的总体发展要求,以区域整体利益为基础,做好沟通和协作,实现区域内法制的统一和协调,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不同的区域发展模式,区域行政规范的制定可以分为省际区域行政规范和省内区域行政规范两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