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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资源价值论、资产论、产权论为理论基础,运用生命周期评价、物质流分析方法,概括矿产、土地资源时空、法律、经济联系,分析其内部的物质与资本循环机理,构建矿产、土地资源复合循环利用体系框架,提出确保资源资本良性循环的矿业权准入条件,通过对矿区小循环和矿城大循环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在矿产与土地资源复合循环利用中,物质流与资本流是循环的纽带。土地作为矿业开发物质迁移、资本投入溢出效应的载体,在负效应被控制、正效应被利用的条件下,能够在矿产资源耗竭后,承载资源综合体的可持续利用的功能。2.对于大面积的矿产资源与耕地资源复合的资源多用途竞争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通过两种资源规划的协调来解决;对于单宗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矿业权准入以REESCBA评价为科学依据。3.根据矿业投资的不同规模,提出了矿区小循环和矿城大循环的概念。在矿区小循环中,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负效应,促进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为重点;在矿城大循环中,以显化矿业投资开发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其为矿山企业和矿业城市转型服务为重点。4.对安太堡煤矿矿区土地利用生命周期的实证分析表明:大规模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是矿区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契机。明晰产权、建立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的资金保障和复垦土地流转机制是矿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决定性问题。5.对克拉玛依矿业城市大循环的实证分析表明:克拉玛依矿业投资土地增值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的症结在于,在城市“退二进三”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地方、油气企业双方的分配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通过对克拉玛依土地增值收益形成过程的分析认为,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中,企业与地方6:4分成的比例是符合政策和实际的。地企双方应抓紧城市发展有利时机,尽快在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方面加强协作,加速土地资产流动,让被掩盖的矿业投资土地增值收益充分、高效地利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