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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代理理论是一种双重委托代理理论:除了传统的家族控股股东和职业经理人的第一类代理问题外,另一类是家族控制性股东与分散的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民营上市公司兼具现代企业和家族企业的特点,尤其是在由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家族所有权、控制权和金字塔结构等结合在一起,产生了更为复杂的相互交织的代理问题。隐性而又复杂的家族控制会导致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的现象产生,进而导致“隧道挖掘效应”,促使家族控制人尽一切手段去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约束大股东行为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证券市场上的诸多不规范问题大都与最终控制人有关。按照“控股股东必然影响公司财务决策”这一思路,家族控制人的存在势必会对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本文采取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实证研究是本文的核心的内容。本文在总结先前学者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首先从概念上对家族控制企业进行界定,重点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家族控制的治理情况。并以家族控制的治理结构下特有的双重代理关系为研究基点,提出我国上市企业家族控制权特征以及进行与此相关的理论分析。最后,在此基础上以我国2009-2011年连续3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数据样本,基于控制权理论及公司治理框架分析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现状,采用相关性分析、多元线性回归等方法对我国家族上市公司家族控制权特征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上市公司中家族控制权比例与企业价值负相关。金字塔持股结构会加剧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程度,这会导致家族大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动机变强,在权力不能得到有效制衡的情况下,其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程度越高,有损企业价值的提高。(2)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金字塔式持股结构的链条越长,层次越多,家族控股股东在底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之间的分离度越大,进而降低了家族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3)家族控制权的取得途径特征对企业价值有着显著的影响。通过IPO上市的家族企业要比通过买壳上市的家族企业价值更高,产生这个影响的主要原因在于控制性家族对上市公司“态度”的不同。(4)我国存在很多家族性企业控制了多家上市公司的情形,本文实证结果显示,家族控制多家上市公司的强分离面明显高于家族控制单家上市公司的情形,家族控制多家上市公司会加大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使企业价值降低。(5)在我国家族企业中,家族控制人同时担任高管(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企业占大多数,实证结果表明,家族成员同时担任高管,也就表明家族对企业的控制进-步加强,也为控制性家族股东对其他所有者的利益侵占提供条件和便利。从这个意义看,家族成员担任高管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