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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牧户家庭也成为了最重要的经营决策单元。牧户的行为选择除了是出于满足自己需求的反应,也是对草原系统内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适应性反应。因此,牧户的家庭特征极大程度决定了他的社会经济行为。牧户户主作为家庭资源配置的决策者,他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其家庭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家庭收入。牧户户主年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牧户对当地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感知水平与适应状况。所以对牧户户主年龄如何影响牧户牧业要素投入和配置效率及二者间的变化规律应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本文的主要研究部分包括两个方面:(1)运用DEA方法测度和分析陈巴尔虎旗57户和新巴尔虎左旗53户牧户的生产效率,这里的生产效率定义为技术效率,并且被分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选择家庭户主年龄来作为测量家庭生命周期的主要变量,探讨家庭生命不同阶段和其牧业生产效率间的关系。(2)通过对牧户进行牧业生产要素投入中应拥有的最佳使用草场面积进行简单的数理分析,据此评价实际使用草场面积的情况,为牧户和政策制订者提供现实意义的参考。研究主要结果表明:陈巴尔虎旗和新巴尔虎左旗绝大多数的牧户在各自的生产条件下可以实现较高效率的生产,且均有一半及以上的牧户处于规模递增的生产阶段。规模化程度较低是造成牧户低效率的主要原因。两旗分别根据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对比得到了一致结果,可以认为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在牧区是成立的,同时也可以看到:家庭追求最优生产效率并不能给他们带来最高的收入;家庭为了追求最高收入而进行类似超载的行为并不能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