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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反倾销的基本救济制度。WTO反倾销协议第13条对各成员国国内立法建立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美国和欧盟反倾销立法均规定完善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我国虽然已经通过一些有关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很不完善。我国已加入WTO,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十分必要。一方面维护反倾销调查机构所作的正确裁决,保护我国工业免受外国产品倾销,另一方面纠正一些违法的反倾销措施,赋予反倾销利益相对方司法救济权。本文在阐述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WTO、欧盟和美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阐述了对WTO反倾销司法审查条款的正确理解、WTO反倾销规则在国内法院的适用以及内国反倾销司法审查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指出了欧盟和美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司法审查管辖、司法审查的标准和司法审查的判决方式及效力的特点。使我们对国际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然后通过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与欧美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比较,找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与国际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具体差距,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有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