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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籍制度始于北魏终于清雍正元年,指将罪民、战俘等群体的妻女及其后代籍入专门的贱民名册,迫使之世代从乐,倍受社会歧视和压制,是谓乐籍。乐籍中人,广泛参与了传统社会中的大部分音乐活动,并承担起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主脉。女乐是乐籍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和乐籍群体的重要组成。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女性专业乐人,其身份普遍卑贱,其中许多甚至类似奴隶、几与物品等同,是声色娱人的群体。在历史上,女乐与城市始终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城市越繁荣,女乐越兴盛。这种关系通过俗乐教坊网络体系得以彰显。教坊是城市发展的产物,唐以来,教坊遍布都城和州府郡县,形成了自中央到地方的具有共时和历时一致性的俗乐教坊网络体系。教坊是主要管理俗乐的机构,乐籍制度下的女乐声色娱人的功能与教坊相契合。教坊不仅是俗乐主管机构,也是乐籍制度下的女乐生存和执业的场所,在教坊之下,发展出主要以女性为核心的娼家型乐籍,这使得女乐群体大大繁荣。由于俗乐教坊网络体系的一致性存在和女乐对教坊乐系的广泛参与,城市音乐文化显示出以人为本的特征,这种特点集中反映在娱人俗乐上。俗乐教坊网络体系统辖着各种专业音声艺术形式,歌、舞、杂技、戏剧等艺术品种中的音声具有用乐上的一致性。女乐是俗乐教坊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在乐籍制度下,“女记小令三千”,三千小令由于女乐的承载被分散到各类音声艺术形式中,使其用乐具有本体中心特征上的一致性。秦淮乐籍是明清以来秦淮一带的乐籍制度下的女乐,是乐籍制度下的女乐典型,由于秦淮具有深厚的都市文化和乐籍文化底蕴,是明代开国都城、政治经济文化发达之地,特别是其为明代教坊司、南教坊所在,俗乐教坊机构林立,使得女乐汇聚、资质杰出,引领着时代艺术风尚,把昆曲、小调等形成“官腔”的艺术品种广泛传播到各地,当下许多音乐品种的背后都有秦淮乐籍的创承贡献。乐籍制度在清雍正元年解体,乐籍制度下的女乐群体随之消亡,俗乐教坊网络体系也随之瓦解,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音乐的传承并未中断,原先主要由乐籍女乐承载的音乐被私妓、票友等非专业群体所继承甚至有所发展,还有一部分音乐以男唱女声或器乐化的转型方式得以流传。城市是与时俱进的地方,集中和沉淀了历代文化精华,应是传统音乐得以更好展示之所,如何保护与发展城市中的传统音乐文化,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