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出于公司形象、与投资者关系等动机,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向相关组织或公众披露的区别于强制性会计信息的补充性、说明性和预测性信息。企业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是为了获得收益,它们倾向于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会计信息,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会计信息,由此造成了企业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报喜不报忧的状况。另外,有实力的大企业更倾向于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的披露,但是一些小企业由于披露的收益不能弥补披露的成本,大多数自愿性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并不乐观,所以小企业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意愿就更加薄弱,他们有时甚至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研究过程中,选取2010年沪深两市制造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化工、化纤行业作为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检验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及其影响因素。以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以及信号传递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参考中外文献,选取了一套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评价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程度的指标,再从外部监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特征等方面选取自变量,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对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财务上的四大指标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必要因素,其相关能力的上升,会提高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董事会勤勉度、审计单位是否为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与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也成正相关关系,只有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与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关系。最后,利用回归分析结果,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分别从加强外部监管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提高投资者素质,完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保障机制这几个方面提出了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对策和相关建议,以利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科学决策,增强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