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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和人力、经济资源流动速度的加快,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和户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全国许多地区开展了农民进入城市落户,取得城镇居民户口并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户籍改革。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重点实验区,推出了两年内300万、十年内1000万的区县农民进城落户方案。这次户籍改革无论是规模数量还是力度方针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均达到了近几十年来我国户籍改革的最高峰。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农村人口和农业人员的进城落户,城市的人口数量和规模每年都保持着大幅度增长的趋势。笔者根据调查研究的实际将这部分人群定义为城市新兴人口,他们的群体相对固定:包括了进城农民及家属、原先的城市务工群体和流动人员等。这部分人群进入城市后自身会面临生存的现实问题和融合障碍,会对城市社会产生资源分配和公共服务压力的实际影响和排斥效应,滋生各种社会矛盾和犯罪现象的产生。笔者从犯罪学和侦查学的角度入手,对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城市新兴人口犯罪的侦查和防范对策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城镇化进程和城市新兴人口的现状进行分类解读。首先系统介绍了我国户籍制度和城市化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分析我国户籍制度的弊端和改革的必要性。其次分析城市新兴人口的生存现状,包括工作和收入状况、物质生活状况和家庭状况。最后系统分析城市新兴人口进城落户后面临的现实问题和融合障碍,分析产生不稳定因素和犯罪现象的源头所在。第二部分系统分析了城市新兴人口的犯罪特征和发展趋势,一是犯罪率和犯罪人数的居高不下;二是犯罪主体以男性青壮年为主,受教育程度偏低且低龄化趋势明显;三是犯罪类型以侵财型为主,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四是团伙性趋势增强、血缘、地缘关系明显;五是暴力化倾向和惯犯、累犯发展趋势明显;六是犯罪手法越发科技、智能化,反侦查能力加强。从微观上把握目前我国城市新兴人口犯罪的现状。第三部分从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两个角度入手,对城市新兴人口的犯罪原因进行分析。社会原因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分配方式的缺陷导致的生存困境、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功能失调以及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的保障体系和维权制度的缺陷;个体原因包括法制观念淡薄、心理失衡和城市匿名效应以及城市新兴人口自发形成的“亚文化”因素的影响,从上述两方面分析城市新兴人口犯罪的滋生土壤。第四部分主要对城市新兴人口犯罪进行侦防对策研究,首先从侦查角度入手,通过侦查策略的设计和运用,来实现有效防范、控制和打击犯罪的目的。其次从宏观的社会制度层面和社会治安、犯罪防控的角度入手,通过消除社会不良因素和个人因素的影响,创建犯罪预防的新机制,综合有效防控城市新兴人口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