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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并于次年1月1日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其职责是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WTO的成立标志着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不仅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市场,而且出现了统一的、有约束力的国际经济规则。同时,全球性的区域经济合作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其中以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为FTA)为主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通报给WTO并且正在实施的FTA已达247个。 为顺应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营造我国和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稳步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了实质性成果。迄今为止,我国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9个,同时还正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开自由贸易区谈判,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局面已初步显现。 随着国际贸易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原产地规则作为判定商品来源地的一系列法律规则,愈来愈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被广泛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反规避、歧视性数量限制、关税配额、政府采购及贸易统计等非优惠贸易措施和包括自由贸易区在内的优惠贸易关税等领域。 但由于我国在区域和双边贸易谈判起步较晚,对于原产地规则,特别是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理论研究和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如何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更好地开展自由贸易区建设,为我国新时期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是个兼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这也正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所在。 本文将以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规则为着眼点,采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时所采用的原产地规则与在此方面积累的经验,对中新FTA下原产地规则的适用提出一些改进与完善建议,为今后我国政府部门在创建自由贸易区的决策和我国企业对“合法的游戏规则”的利用提供一定参考。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原产地规则的含义、原产地规则的内容、原产地规则的种类、原产地规则的适用以及它对于自由贸易的影响等五个方面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基本的阐述。 第二部分介绍了优惠原产地规则在世界主要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适用。 第三部分对新西兰的概况及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进行了介绍。 第四部分具体结合中新FTA下原产地规则的内容,对其原产地标准进行了定性的分析。 第五部分从我国原产地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完善我国原产地管理的若干建议,并结合中新FTA给出具体的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完善意见。这是本论文的突出的创造性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