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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试图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理论以及拉康的主体位置理论为理论视域,对姜文导演的四部电影作品进行跨文化关系研究方向下的探讨。论文将姜文导演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实践,纳入到从小说到电影的基本框架中进行观察和分析。通过具体的文本细读和理论思辨,考察姜文改编导演四部电影过程中的改编策略,对这一过程中体现出的姜文作为创作主体的改编外在动因和内在逻辑予以显明与反思。论文将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章就姜文与电影原著小说作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展现现实生活中改编者与原著者之间既依存又对立的矛盾关系。导演与作家同属于艺术创作者,但电影作为大量金钱与人力的共同作用产物,小说作为作家个体写作产物,二者分别代表着资本和个体这两种不同的利益。在改编问题上,原著小说作者的妥协或者是主动接纳都表明了在当前艺术创作环境中,资本在个体面前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第二章聚焦于姜文在改编小说为电影过程中,个人外在的动因可能产生的影响,‘具体分别从四部电影的时代背景、语言、人物形象以及情节等角度具体讨论姜文在改编小说过程中的个人外在因素渗入。姜文作为电影导演在艺术创作中包含着强烈的个人意志。第三章考察姜文四部电影在改编过程中,其个人的内在逻辑如何影响了剧本改编以及电影最后的呈现方式。依照姜文自己提出的“疯”、“枪”、“恋”、“梦”四大元素贯穿其电影的逻辑,分别从这四个方面具体细致讨论在四部电影中分别如何呈现,以及背后的精神分析学意义。第四章从90年代以来的中国电影的主体中空问题出发,考察姜文电影中的主体位置问题和父亲、母亲形象的塑造,指出在其中呈现的姜文个人生命体验。通过上述分析,论文表明,姜文导演的电影作品的改编是在其个人外部动因和内部逻辑下进行的,电影虽然是代表着资本利益的消费产品,但对于姜文而言,个人的艺术创想与艺术实践才是电影应有的状态。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资本或者说社会意识形态会以更隐性的方式参与其中,遵从个人意志的姜文电影也会逐步褪去个人化色彩。